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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罐的制作要求

1、油罐在预制、组装及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样板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A、当构件的曲率半径小于或等于12.5m时,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得小于1.5m;曲率大于12.5Mj时,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得小于2m;

B、直线样板的长度不得小于1m;

C、测量焊缝角变形的弧形样板其弦长不得小于1m。

2、钢板切割及焊缝坡口加工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A、钢板的切割和焊缝的坡口,宜采用机械加工或自动、半自动火焰切割加工。罐顶板和罐底边缘板的圆弧边缘,可采用手工火焰切割加工;

B、用于对接接头、厚度大于10mm的钢板和用于搭接接头、厚度大于16mm的钢板,板边不宜采用剪切加工;

C、当工作环境温度低于下列温度时,钢材不得采用剪切加工:

a.普通碳素钢:-16℃;

b.低合金钢:-12℃;

3、钢板边缘加工面应平滑,不得有夹渣、分层、裂纹及熔渣等缺陷。火焰切割坡口产生的表面硬化层,应磨除。

4、屈服点大于390MPa的钢板,当用于底圈和第二圈时,应按本规范的6.2.9条的规定对坡口表面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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