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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.油罐应采用上部进油方式。如果进油管接头设在下部,进油管的高点应高于油罐的最高液位。软管接头应采用快速自封接头。
 2.橇装式加油装置必须具有防火、防爆性能。橇装式加油装置应作为整体产品、‘由供货商整体供应,其中油罐的防火、防爆性能和自动灭火器的性能应通过国家有关机构的测试认证。
 3.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储油罐应能在90%装载量时承受1h标准可燃液体火的作用,而不发生油罐泄漏、油罐失效及泄压功能受阻等现象。
 4.油罐应进行压力试验。油罐的压力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GB5 0156第12.2 .8条第1款的规定。
 5.橇装式加油装置采用双壁油罐时,两层罐壁之间的底部应设漏油监测装置。
 6.橇装式加油装置应设防雷和防静电设施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GB 50156的有关规定。
 7.油罐出油管管口距罐底的高度,不应低于0.1 5m.
 8.橇装式加油装置宜设接纳卸油时溅漏油品的容器。
 9.自动灭火器的启动温度不应高于95度o
 10.油罐出油管管口距罐底的高度,不应低于0.1 5m.
 11.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油罐应设置高液位报警器、液位计、自动灭火器、紧急泄压装置、防溢流装置、内部燃烧抑制装置。油罐出油管道应设置高温自动断油保护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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